拟议中的加拿大专利保护期限延长制度

为了遵守加拿大在《加拿大-美国-墨西哥贸易协定》(CUSMA)下的义务,加拿大议会最近提出了立法草案,提议对加拿大的专利法进行修改。

拟议的修改j将引入专利期限调整(Patent Term Adjustment, “PTA”)。目前拟议的修改仅针对《专利法》,后续还需要对专利法实施条例进行修改,以明确新的PTA制度的细节。

目前我们所知道的情况如下:

  • PTA将于2025年1月1日或由其他由总督令确定的更早日期在加拿大生效。
  • PTA将适用于申请日在2020年12月1日及之后的专利。
  • 如果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专利局将被要求延长专利的保护期限:
    • 专利的授权日期在以下两个日期较晚者之后:
      • “适用日”的第五个周年(此日期要等专利法实施条例修改之后依照其具体规定来确定。目估计此日期可能是来自分案申请的专利的分案申请提交日期,PCT国家阶段申请进入加拿大国家阶段的日期,以及其他情况的申请日);和
      • 第一次请求审查并支付审查费(如适用,还包括滞纳金)的第三个周年的第一天;
    • 专利的申请日在2020年12月1日及之后;
    • 专利权人在专利授权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额外期限,并支付相关费用。因此,PTA有可能会适用于在生效日期之前的三个月内授予的专利。
  • PTA的期限将是上述两个周年日期之后与专利发放之日之间的天数,减去根据规定确定的天数(减去的天数可能会考虑到由申请人引起的延误)。
  • PTA授予的额外保护期限仍然要求维护费,并且需要满足目前对维持费相同的应有的注意(due care)要求。
  • 专利局在自行决定或者在第三方提出申请的情况下,可以重新考虑并缩短PTA下授予的额外保护期限的长度。任何人都可以在联邦法院对专利权人提起诉讼,要求缩短PTA下授予的额外期限的时间。
  • PTA下授予的任何期限的延长与辅助保护证书(”CSP”,用于延长在监管批准方面遇到了延误的药物产品中所包含的药物成分的专利的保护期限)提供的延长保护同时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在拟议的修改生效之前,立法草案可能会有进一步的修改。我们将继续跟进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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