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要求来自美国以外的申请人,包括加拿大申请人,聘请美国注册律师处理美国商标申请事务。
作为美国纽约州注册律师,我们可以帮助您直接在加拿大申请美国商标注册。您不再需要雇佣美国的律师来处理,或者更糟糕的是,雇佣加拿大的律师,然后由他们再雇佣美国的律师来处理USPTO的事务。
在美国申请商标注册,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 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实体类型、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
- 商标,可以是标准字符格式或特殊形式格式。
- 标准字符商标只包含文本形式(没有设计),不要求特定的字体样式、大小或颜色。
- 特殊形式商标具有样式、设计、图形、标识或颜色。这些商标也称为“样式商标”(stylized trademarks)或“设计商标”(design trademarks)。
- 商品和/或服务的名称。
- 至少一个申请基础:
- 额外声明。
- 签署的声明
商业使用基础
要根据此基础在美国申请商标注册,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 首次在世界任何地方在商品上或与服务相关使用您的商标的日期。
- 首次在美国在商品上或与服务相关使用您的商标的日期:
- 如果商标被放置在商品、商品包装或与商品相关的展示物(包括网页展示)上,并且商品实际上正在销售或在商业活动中被运输,那么商标被认为与商品一起使用。
- 如果商标被用于销售、广告或提供服务,并且服务实际上正在商业活动中提供,那么商标被认为与服务一起使用时。
- 每个类别的至少一个“样本”,显示您如何在商品和/或服务中使用商标,并包含以下声明:“样本至少在申请提交日期之前已在商业活动中使用。
意向使用基础
需要提交您有意在不久的将来在商品和/或服务中使用您的商标的意向的声明。
基于外国注册商标
要根据此基础在美国申请商标注册,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 您在“原籍国”(如果是企业,则是您注册、成立或组织的国家;如果是个人,则是您是该国公民;如果您在该国拥有真实有效的工业或商业机构)的相同商标的外国注册副本。副本必须是您的原产国知识产权局发给您的真实副本、复印件、证书或经该局认证的文件。外国注册必须在USPTO颁发基于您的外国注册的注册证书时仍然有效。如果外国注册已经过期或将在美国注册证书颁发之前过期,您必须提交证据(续展证明,例如续展证书副本或外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其他证明文件副本,或显示已经续展的外国注册的副本),证明外国注册已经续展,并且将在美国颁发注册证书时仍然有效。
- 外国商标注册或续展证明的英文翻译。如果外国注册或续展证明不是用英文书写的话。翻译人员应该在翻译文件上签字。美国商标申请中的商品和/或服务的清单不应超出外国注册中商品和/或服务的范围。
基于外国商标申请
要根据此基础在美国申请商标注册,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 及时的“优先权声明”,即在外国申请的提交日期后六个月内在美国申请中宣称的优先权声明。
- (a)第一次在外国递交常规申请的日期、序列号和国家,或(b)声明美国申请基于同一外国国家中后续的常规申请,并且任何先前的申请已被撤回、放弃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未对公众公开并且没有任何未解决的权利,并且没有作为声明优先权的依据。
- 美国商标申请中的商品和/或服务的清单不得超出外国申请中商品和/或服务的范围。
请注意,虽然您可以根据此基础提交申请并获得优先申请日期,但此不能在此基础上注册您的美国商标。您仍然需要建立例如商标使用和/或外国注册等的注册基础。
额外声明
根据情况,需要提供一个或多个以下声明之一:
- 相同的商标已由您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注册,但先前注册的所有者姓名与新申请中的不同。
- 商标包含颜色。
- 商标包含设计或样式字体。
- 商标包含非英文单词。
- 商标包含非拉丁字符。
- 商标包含活着的人的名字或肖像。
- 商标目前正在使用,申请人需要将使用限制在特定的地理区域,并确定其他同时使用者。